壹、依據:
一、教育部115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。
二、臺南市115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。
貳、目的:
一、強化教師正向管教知能及發展相關輔導管教策略,以提升班級經營成效。
二、落實教師輔導管教功能,培養學生健全人格並導引適性發展。
三、增進教師班級經營策略觀摩分享。
参、辦理單位:
一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
二、主辦單位:臺南市政府教育局
三、承辦單位:臺南市公誠國小
肆、參加對象:本市國中小學教師(含代理代課及實習教師),分為國中組及國小組。請班級數達24班(含)以上之學校,每校至少薦送1件;23班(含)以下,亦請鼓勵教師踴躍報名。
伍、甄選內容:
一、「班級經營類」或「個案輔導類」二種類別擇一,以教師所採取之校園正向管教範例為主,期增進學生良好行為及習慣,減少學生不良行為及習慣,以促進學生身心發展及身體自主,激發個人潛能,培養健全人格並導引適性發展。
二、內容應包含「範例架構」、「延伸學習」、「回饋與建議」、「心路手札」及「參考資料」…等(請參考附件二)。
陸、甄選標準及評審方式:
一、評選標準:
(一)範例整體架構之完整性(30%)
(二)是否符合正向管教之概念(25%)
(三)實際運用之可行性及效益(25%)
(四)特色或創意(20%)
二、評審方式:由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聘請專家學者暨實務工作者組成評審小組,針對各參賽作品進行審查,遴選「特優」、「優等」及「佳作」等作品。
柒、作品規格:
一、以A4紙張直式橫寫(標題16號字,內頁文字12號字,標楷體,標點符號以全形字。
二、文稿須以電腦打字,單面列印,書面資料一式3份(紙本寄公誠國小)以及將電子檔上傳至教育局線上填報系統第23679號,檔名格式請統一為:
校名(ΟΟ國小或OO國中) + (班級經營類 / 個案輔導類)。
三、每則範例之參賽作者,以學校團隊或教師形式報名,團體報名以2名為限。
四、參賽教師均需填寫報名表(附件一,共同作者至多以2人為限),本表請上傳教育局線上填報系統第23679號,未填寫視同報名程序未完備,不列入參賽作品。
五、授權書及切結書(附件三、四),並簡述個人學經歷及參加這項甄選活動的想法及製作過程 (請簡述於附件二之 肆、心路手札內容中)。
捌、收件時間與方式:115年8月31日止,郵寄(以郵戳為憑)或親送臺南市新營區公誠國小學務處收(地址:73045臺南市新營區公誠街5號,電話:6323071#803),並於信封註明 校園正向管教範例徵選。
玖、獎勵及發表:獲選之範例,除從優敘獎外並辦理公開表揚與發表。
一、獎勵:
特優:10件(嘉獎兩次)
優等:16件(嘉獎乙次)
佳作:30件(獎狀乙幀)
以上各項得獎件數,將視參賽件數之數量及素質增減,並依國中小投稿件數採比例分配方式處理。
二、發表:甄選活動結束後,將請特優人員進行分享;觀摩分享及表揚大會之辦理日期另行公告。
壹拾、獲選名單公佈:將於115年11月前公布於教育局公告系統。
壹拾壹、本項計畫完成後,相關承辦人員依相關規定敘獎。
壹拾貳、經費來源:由教育部國教署專款補助3萬元。
壹拾参、本計畫陳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定後實施,修正亦同。
壹拾肆、附則:
一、參選作品以未曾發表者為限,勿抄襲他人作品;若援用他人資料請註明出處,如係「引用」則請徵得原作者授權。請勿侵害他人著作權,否則自負相關法律責任。
二、參選作品請配合同時提供稿件之電子檔(務必自行校稿完畢),參選作品恕不退稿,請自行存稿。經評選得獎之作品,將公告於市府教網中心網站供教師參考。主辦單位為推廣之用,作者請填具授權書後,應無條件同意市府教育於為推廣之刊登或印製相關印刷品。
三、參選作品送件前,請務必檢核下列線上填報及紙本兩程序,方報名完成。
(一)線上填報:
- 至教育局線上填報系統第23679號填報資料
(含附件一線上填報表、附件二範例徵選內容。)
- 電子檔檔名請統一為:
校名ΟΟ國小或OO國中+班級經營類 / 個案輔導類
(二)紙本:
- 附件一線上填報表
- 附件二校園正向管教範例徵選參賽作品書面資料一式3份
- 附件三授權書
- 附件四切結書
依序排列彙整後,寄新營區公誠國小學務處。